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文件
吉森会〔2019〕31号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关于
第二批森林康养基地和首批森林康养人家
评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关于开展森林康养基地评定评价工作的通知》(吉森会〔2019〕11号)和《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关于开展森林康养人家评定工作的通知》(吉森会〔2019〕20号)精神,本会组成专家组,于2019年10月29日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的经过实地考察勘验、初审合格、上会评审的森林康养基地(人家)进行了评审。
此次评审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LY /T 2934—2018)》、《森林人家等级划分与评定(LY /T 2086—2013)》两个行业标准以及《森林康养基地评定评价办法》、《森林康养基地评审赋分表》、《森林康养人家评审赋分表》。重点审查森林康养场地选址的合理性、功能分区的科学性、建设内容的完整性、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以及未来建设规划的可行性,主要看森林环境质量、基地生态功能、自然景观特色、森林康养产品、综合服务设施等因子。经过逐一问询、答辩和审查,8个森林康养基地、3个森林康养人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森林康养基地(8个)
1.吉林金珠花海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吉林省花海旅游有限公司)
2.吉林龙山湖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白山市三道沟国营林场)
3.通化市玫瑰谷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吉林逸香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吉林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白石山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处)
5.辉南县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庄园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辉南县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庄园)
6.敦化市寒葱岭红色旅游观光区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敦化市寒葱岭枫颐园林农产业合作社)
7.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
8.靖宇县镇郊林场爱仁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单位:靖宇县国营镇郊林场)
二、第一批森林康养人家(3个)
1.靖宇县姜家沟花果园林森林康养人家(申报单位:靖宇县绿野林业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靖宇县靖源森林康养人家(申报单位:靖宇县靖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3.辉南县石龙花语森林康养人家(申报单位:辉南县石龙花语旅游有限公司)
三、有关要求
森林康养,基础在森林,核心在康养。各入选基地和人家要严格执行《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森林人家等级划分与评定》行业标准和本会《森林康养基地评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边建设、边完善和可复制、可推广以及与国际国内做法、标准、要求相衔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建设、完善设施,坚持软硬件配套建设、同步推进。
(一)强化康养举措,在基础建设中突出发展康养设施,努力在系统化、科学化、专业化上下功夫,走内涵发展道路。
(二)坚持保护优先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加强康养设施建设中注意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创新发展力度,认真开展基地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四)探索实行分类经营,区别康养与疗养、大众与小众,积极发展定制性产品。
(五)加强森林食品开发,针对不同受众,开发不同菜单,满足多样化森林康养要求。
(六)建立健全森林康养服务质量监管和跟踪制度,确保森林康养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
(七)切实引入科学理念,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支撑基地和人家建设工作。
(八)不断丰富文化要素,围绕本地、本单位优势开展深度开发,让森林康养基地更具特色。
(九)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无论健康、疗养,运动、饮食,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规范,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森林康养全过程安全。
本次评定有效期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需对基地(人家)进行运行监测评价。
特此公告。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
2019年11月19日
抄报:省科协,省社管局,省林草局。
抄送:吉林、延边、白山、通化市(州)林草局,白石山林业局,本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点击下载: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关于第二批森林康养基地和首批森林康养人家评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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